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征集2022年度课题研究单位的通知
日期:2022-04-29  作者:   来源:  浏览量:80

根据《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征集2022年度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聚焦事关辽宁中长期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提出推动相关领域任务实施的重大思路、重大举措,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题目

1.辽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举措研究

2.辽宁省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关问题研究

3.推进辽宁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研究

4.辽宁省疫情防控应急体系建设研究

5.辽宁省供热体制改革研究

6.辽宁省产业及产品结构研究

7.基于统计监测和需求拉动的辽宁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调查及政策创新研究

8.辽宁省数字经济发展研究

9.辽宁省推动冰雪经济发展研究

10.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公共服务一体化研究

11.辽宁绿色经济区生态保护补偿体制机制研究

12.辽宁省县域主导产业研究

13.碳达峰目标下的辽宁省能源供应保障研究

14.辽宁省电力碳达峰课题研究

15.辽宁省煤炭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研究

16.辽宁省新型储能专项规划研究

17.面向能源供需安全需求的辽宁省合理电价水平研究

18.辽宁省新能源装备产业培育发展研究

19.辽宁省煤炭矿区规划及调整研究

20.秦皇岛至沈阳第二高铁通道方案研究

21.辽宁省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政策研究

22.辽宁省经济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政策研究

23.辽宁省产业发展成本竞争力比较分析

24.对口支援视角下赴辽培训品牌建设与“五个认同”协同路径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课题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二)课题申报书需由申报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并将盖章后的申报书首页扫描成PDF电子版,与申报书WORD版全文一同提交。

(三)我委将组织专家组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在辽宁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一定经费资助。未选中的不再另行解释。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我委所有。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课题执行时间原则上在60天左右。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我委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并按时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

1.申报人于5月7日前,将申报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提交科研系统。

2.通过科研系统校级审核后,于5月11日前提交校级审核通过后的纸质版1份。疫情校园封闭期间,纸质版提交方式电话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rar

1.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2022年度课题研究要点

2.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课题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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