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高校党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学校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根据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的通知》(辽委教通〔2023〕55号)要求,结合我校党建工作实际,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三类。
二、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者应为我校党务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者一般需具备副高级以上(含)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需要两个相关学科的教授职称的专家推荐。其中,青年课题申请者,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申报要求
1. 课题申请者可按照《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指南》,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申报,支持课题申请者围绕加强辽宁高校党的建设,探索高校党建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校高质量发展,为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力量等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进行实证研究。
2.课题申请者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超过7人且应有适当的职称梯度。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国家、省、市社科、教育或科技部门资助的不得再申报;之前已获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立项的研究人员,还未完成课题结题的申请人,今年不再受理其申报。
四、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申请书》)和《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论证活页》PDF版,《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excel版。
《申请书》请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活页》请以“姓名-活页”命名。
2.请于2023年9月5日17:00之前上报,逾期不再受理。具体要求参见省委教育工委通知要求。
党委组织部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