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举行。它是在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大肆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革命面临重大危机的非常状态下召开的。当时全党上下最焦虑、最关切的问题是:如何正确认识严峻复杂的局势,如何从危难中挽救革命。以罗易、多里奥、维经斯基组成的共产国际代表团参加大会。由谭延闿、徐谦和孙科组成的国民党代表团到会祝贺。陈独秀代表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向大会作了《政治与组织的报告》。报告中涉及中国各阶级、土地、无产阶级领导政权、军事、国共两党关系等11个问题。
会议没有就如何建立党的革命武装等迫在眉睫的重大问题提出有效的具体措施,没能从根本上扭转大革命失败的结局。但是,党的五大提出了争取无产阶级对革命的领导权、建立革命民主政权和实行土地革命等正确原则,特别是在党的建设史上作出了较为重要的贡献。会议通过了《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议决案》《土地问题议决案》等,并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不仅确立了党的组织原则,建立了较为严密的党的组织体系和工作制度,而且建立了党的监督检察制度,对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加强党的建设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
到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时,党员人数从“四大”召开时的994人发展到57967人,“已变成了真正的群众的党”。党员队伍的迅速发展以及革命形势的复杂多样,迫切要求党加强自身建设,确立组织原则,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完成领导革命的迫切任务。
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正式确立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明确提出,党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党部机关之决议,应当敏捷的与正确的执行之,但对于党内一切争论问题,在未解决以前,完全自由讨论之”,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对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视和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决心。
以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为肇始,民主集中制被逐步确立为我们党最重要的组织原则。此后,历次党代会都将民主集中制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写入党的决议之中,并贯彻至今。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确立对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维护中央权威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成为党内探索集体领导的重要开端。
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建立较为严密的党的组织体系和工作制度。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第一次正式以党章的形式明确了党的组织机构和系统,形成了一个从上至下、遍布全国、比较严密的组织体系。同时,明确各级党组织最高的机关为全体党员大会及党代表大会,地方党支部对于地方部分党员的问题有自行解决的权利。这样,不仅理顺了党的中央组织与地方组织以及基层组织的关系,而且有利于中央加强对地方组织的领导,进而维护中央权威。
同时,会议还指出,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与群众直接发生关系的组织,因此,应该尽力使党的基础建立在产业支部上。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还具体规定了支部的任务,包括领导群众的日常斗争、扩大党的影响、实行党的口号与决议、于群众中吸收新的党员、积极参加地方政治经济的斗争等。这些任务的提出,对于中国共产党深入各个工厂发展党员、扩大党的宣传和提高党在工人群众中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建立了党的监督检查制度。为了根除腐败现象,防止腐败在党内蔓延,保证党的纯洁性和战斗力,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创设了纪律检查机关——监察委员会,并制定了监督监察相关制度,保证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此外,中共五大还确定了监察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基本原则、相关职权范围以及与同级党委会的平行关系,从而保证了监察委员会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使监察委员会能够作为专门的监察机构,更好地履行监督检查职能。这些规定表明,我们党当时希望通过设立监察委员会来根除腐败现象,从而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形象,这些规定也对后来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内监督制度、预防惩治腐败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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